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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廢除實施62年的“最高法院保密分案”

2016年03月10日 09:35:55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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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司法機構負責人賴浩敏12日批示修正臺“最高法院處務規程”,刪除保密分案的法源依據,並於下月16日生效;臺“最高法院”實施62年的保密分案制度即將走入歷史,也為一個月來因保密分案引發的司法紛擾劃下句點。

  除了臺“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也有保密分案規定,“司法院”一併修正“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同樣于下月16日生效。以後“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分案後,即應公開由哪一位法官承辦案件,在判決書公佈後,外界將清楚了解由誰執筆撰寫判決,達到司法透明與負責。

  廢除保密分案後,三審法官所擔心的關説問題,“司法院”擬修正“法院組織法”,增訂對關説司法案件者的行政罰。

  “司法院”原希望“最高法院”能經由法官會議,共同決定廢除保密分案,但“最高法院“多數法官認為,保密分案可有效阻擋關説,沒必要立即廢除,且“廢,要由‘司法院’廢”,以向歷史負責。“司法院”因而決定直接從保密分案的法源下手。

  保密分案此波的爭議,源自於基層法官組成行動聯盟的主張。聯盟於今年初拜會馬英九,提出包括廢除保密分案的多項訴求,馬英九表贊同。但上月16日,“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在退休交接典禮上為保留保密分案請命,反而加速議題的熱度。

  楊鼎章上任後雖與內部溝通,但無法改變多數法官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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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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