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報道,一名住在花蓮市的女子深夜夢遊走到大馬路上,幸好在吉安鄉被巡邏警察發現護送回家,由於發現地點距離女子住家有10公里以上,警察認為女子已經在街上走了好一陣子。
臺警方表示,7日淩晨4時多,兩名警員駕巡邏車在吉安鄉的吉安路上巡邏,發現這名年約40歲的女子,衣著單薄、打赤腳在街上游走,警員覺得怪異因此停車前往盤查,當時女子精神恍惚,警方詢問後才表示自己有夢遊症,可能又是疾病發作,才會跑到大街上,她還説當時家中只有兩個小孩子在家,並不知道媽媽可能因為夢遊,離開家門。
由於當時天氣濕冷,警方在女子的同意下,以巡邏車護送她回到花蓮家中,距離發現女子的地點,超過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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