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5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因龍潭案貪污遭判刑定讞,臺特偵組為追繳她990多萬美金不法所得,已將瑞士匯返的陳水扁家“海角七億(新台幣,下同)”中的47檔有價證券,移撥給臺北地檢署執行科執行,臺北地檢署已請臺當局“金管會”協助,找專業人士將這些證券變現後,近日匯入公庫。
吳淑珍因龍潭案、買官案、洗錢被判刑17年6個月確定;她另因偽證案被判刑9個月定讞,臺灣“高院”裁定吳淑珍四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吳淑珍因身體因素遭監獄拒收,但執行程式仍在進行,臺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依法執行。
報道稱,陳水扁家匯回的“海角七億”,現金約4億1149萬餘元,其餘60檔股票近3億元都是外幣投資基金、有價證券。臺特偵組基於陳水扁案尚有金改弊案、公務機要費案仍未定讞,日後恐有犯罪所得、罰金要沒收、追繳,認為暫不宜由現金扣抵,但同意撥出47檔有價證券、基金變賣扣抵。
臺檢方擔心貿然變賣這47檔有價證券,恐遭質疑“賤賣”,將請臺當局“金管會”協調專業金融行庫變賣。(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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