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生女鉅額賠償事件簿。圖片來自網路
台灣網5月3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經營土地仲介公司的劉秋露15年前與李姓女會計外遇,遭妻子押往醫院結紮杜絕後患,在陰囊被開一刀後半途喊停,並向妻子謊稱已結紮。12年後,劉秋露坦承與李女已育有7歲私生女。
據臺媒了解,15年前,劉妻發現丈夫與李女有染,李女苦求原諒,丈夫也説願悔改,劉妻同意不提告,但堅持丈夫要結紮杜絕後患。劉妻押丈夫到臺灣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手術,不料丈夫卻在陰囊挨一刀後,中途要醫師停止手術,醫院為避免糾紛,在病歷上敘明此狀況,並要劉男在病歷上簽名。3年前,劉男才向妻子坦承與李女已婚外生女。
劉妻怒告兩人通姦,但因過了追訴期,獲檢方不起訴,隨後改針對通姦生女部分提告索賠300萬元(新台幣,下同)。劉男向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表示,前年9月起傾畢生積蓄,陸續給妻子3500萬元,後來因汽車旅館通姦也賠了150萬元。法官認為,劉男已陸續給妻子共3650萬元,相當於劉男30年的工作收入,應已足夠填補妻子的精神損害,駁回妻子求償請求。此外,劉妻曾控告醫院和丈夫聯手欺騙,導致丈夫外遇生女,並向臺灣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象徵性請求損害賠償一元,遭判敗訴。(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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