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昨(6)日審理金溥聰告臺灣三立電視臺親綠名嘴鐘年晃案,判決金溥聰勝訴,鐘年晃賠償100萬元(新台幣,下同),並登報道歉。
據報道,在去年初臺灣省桃園縣民意代表補選時,當時擔任國民黨秘書長的金溥聰,針對臺灣三立電視臺大話新聞節目的名嘴鍾年晃指桃園民意代表補選過程有“搓圓仔湯”(交換條件),經金溥聰提告求償200萬元。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昨日判決金溥聰勝訴,鐘年晃應賠償100萬元作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同時應在臺灣《聯合報》等4大平面媒體的頭版,選擇2家刊登道歉啟事,以恢復名譽。(台灣網 馮存健)
[責任編輯:馮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