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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買兇殺己換家人幸福 赴死前與前夫深情吻別

2016年03月11日 09:18:30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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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月13日電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新北市一名婦人華採慧因超商經營不善負債1400萬元(新台幣,下同),她竟和假離婚的前夫共謀,透過也負債的哥哥買兇,找槍手殺害自己,企圖詐領2775萬元保險金還債,並讓前夫和3名小孩有好日子過,也幫哥哥還債,後來槍手果然將她一槍斃命。但檢警查出她被槍殺當天曾和前夫深情吻別,加上事前曾透露要買兇自殺等證據,二審依加工自殺等罪,判華女前夫、哥哥及槍手各6年至6年半不等徒刑。

  針對這起以命換全家人幸福的罕見加工自殺案,華採慧的債主曾説:“她真偉大!竟為幫家人解決債務犧牲自己。”合議庭法官則感嘆:“用這種激烈方式結束生命,真的很傻,也很怪!審案多年從沒遇過這種自殺方式。”

  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華採慧與丈夫許碧誠1985年結婚,兩人育有3名小孩,夫妻感情不錯,期間華女陸續投保1975萬元壽險及800萬元意外險,共2775萬元,受益人為3名子女。2003年夫妻有意經營超商,但因許男信用不佳無法向銀行申貸,兩人辦假離婚,由華女出面貸款,夫妻仍同住。

  一槍斃命毫無掙扎

  後來華採慧跌倒受傷無法久站、搬重物,加上超商經營失敗,賣屋償債後仍欠1400萬元,一家5口借住華女姐姐的套房,靠信用卡借錢度日,2008年9月初夫妻倆信用卡陸續遭停卡,一家人無法維持生計,華女遂心生自殺詐領保險金、換取家人溫飽的念頭。

  同年10月14日淩晨,華採慧被發現陳屍在桃園縣一高架橋下,人坐在轎車駕駛座,頭部遭近距離一槍斃命。檢警勘驗時,發現華女死前無掙扎痕跡,加上她有高額保險,懷疑死因不單純。

  叮嚀女兒照顧自己

  華女的女兒證稱,媽媽死前兩天曾説:“如果我走了,你們要好好照顧自己。”

  有秘密證人指證華女曾透露輕生念頭,並説:“人找到了,是華明雄介紹的”、“我要走自己的路,你以後看報紙就知道,跟槍有關。”“丈夫當然知道啊!否則錢怎麼付?”還説:“丈夫曾説要跟我換,但他不值錢(指沒有保險)。”

  檢警調閱華採慧住處電梯監視器畫面,發現她被槍殺當天,曾和前夫在電梯裏深情擁吻8秒鐘,華女以左手輕拍前夫右肩,狀似安慰對方,前夫則撥弄她頭髮,露出疼惜神情。這段畫面讓檢警動容不已,但覺得兩人像“訣別”。

  後來檢警根據華採慧手機通聯紀錄,逮捕她前夫許明誠、哥哥華明雄及槍手施耀宗到案,交叉比對4人通聯紀錄及發話基地臺位置後,確認華女死前和3人密集通話,喪命前夕打手機給哥哥,哥哥隨即打電話給槍手,此後槍手手機關機。且死者曾3度到案發現場,其中兩次還和哥哥、槍手一起前往,加上車內手繪地圖紙樣和哥哥公司所用便條紙相同等旁證,認定這是一起加工自殺詐保命案。

  檢警並查出,華明雄欠1900多萬債務,且債主證稱華明雄曾説:“等妹妹理賠金下來後,妹婿會替我還債。”

  兄助找槍手判6.5年

  雖然3名被告都否認犯行,兇槍也沒查獲,但合議庭根據秘密證人指述及3人都沒通過測謊等8大罪證,認定華採慧在前夫和哥哥協助下,找槍手幫忙自殺,3人涉犯刑期1至7年的加工自殺,以及3至10年的非法持槍等罪,判華女哥哥6年半、前夫及槍手各6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記者昨走訪華明雄、許碧誠住處,兩人不在家,華的兒子錶示:“爸爸絕沒殺姑姑,我們一家人都不相信這件事。”鄰居説:“華採慧3個小孩,大的已在工作,另兩個還在唸書,她哥哥和前夫都從事營建業,前夫住別墅小區,經濟應該過得去,無法想像為何不能想辦法幫妻子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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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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