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名21歲女子指控3名男網友在臺北縣一家汽車旅館內,利用玩“國王遊戲”時輪姦她。由於她在汽車旅館時不僅多次打手機與友人聯繫,事後也從容地和被告走出旅館,士林地檢署認為她與網友“玩4P”,將男網友處分不起訴。
據報道,這名女子于2010年初從網路認識李姓男子(23歲),兩人見面當天即發生性關係;2010年7月11日淩晨3時,李姓男子約楊姓(25歲)、鄭姓(24歲)友人,和被害女子到南京東路一家KTV唱歌后,意猶未盡,又相約到汐止市一家汽車旅館玩“國王遊戲”,4人在旅館待了9小時,一同離去後,這名女子控告李姓男子等人輪姦她。
報道説,士林地檢署偵查中,李姓男子等人都喊冤,李姓男子還供稱他們到汽車旅館時,被害女子趁楊姓、鄭姓男子洗澡時,就在旅館樓梯間先與他做愛,事後大家玩“國王遊戲”,並一起發生性關係;被害人還要求他們表演一段“男男性交”給她欣賞,他們不願意。
檢察官發現她在汽車旅館內,確實打過數通手機,其中一通還向簡姓友人説“好像要被人家強暴了”,但她沒有向簡姓友人求救或要求報警,也未向旅館服務人員求援;此外,旅館監視器也錄到她還挽著被告們的手,從容的離開旅館。
據悉,檢察官不僅認定這名女子與被告們“玩4P”,26日將3名被告處分不起訴,還考慮追究女子涉嫌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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