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主導中信境外子公司“紅火”並購兆豐金過程違反證交有關規定等罪,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18日)以違反證交有關規定判刑9年。全案可上訴。
辜仲諒被控2004年臺當局推動“二次金改”時,與中信金控其他高層主導,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紅火”公司,在臺當局“金管會”核準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逾新台幣10億元價差,去年底遭以違反證交有關規定、洗錢等罪起訴。(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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