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6日消息 隨著陳水扁家陸續匯回臺灣約5億多新台幣,二審扁家四人的刑期減輕近半;若“海角7億”全數匯進特偵組帳戶,陳水扁就可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交保,不受延押2個月的拘束。
最新一期臺灣《時報週刊》披露,根據陳致中在去年年初在特偵組接受訊問的筆錄顯示,即使7億匯回,扁家在海外至少還有5億元,而且這5億元都和二次金改有關,分別由當時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與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提供與代為保管。
此外,在這份筆錄中,陳致中還告訴特偵組,為了並購前臺灣第一金控,臺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曾經在2004年給吳淑珍新台幣1億元;而當時同樣也想並購第一金的華南金控董事長林明成,則對吳淑珍提出允諾。陳致中説,“如果可以促成華南並購第一金,林明成表示要多少代價都可以直接開口。”
報道説,外界常以為目前正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的扁案,是二次金改案,其實這是錯誤的講法。因為特偵組當時起訴的是國泰金高層,幫扁家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存放現金,當時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幫吳淑珍海外理財,以及元大馬家幫扁家匯款至瑞士威格林銀行,這些都是洗錢案。
正確地説,二年來,陳水扁當局的二次金改案,至今未因任何貪污弊案被起訴。但是從陳致中、吳淑珍在去年初的兩分筆錄內容,顯示扁家在二次金改中,還有不為人所知的秘密。
當時陳致中為了認罪協商而告訴特偵組,扁家除了原本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新台幣11億元現金(其中5.7億元已轉匯瑞士威格林銀行),以及被國際洗錢防治機構艾格蒙所查獲的美金2100萬元外,在海外資金還有三個部分。(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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