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7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一名年輕貌美的銀行女行員,因工作疲倦,到陳姓男同事家借宿補眠。不但險遭強姦,更扯的是,警方搜索陳男住家後,女行員才發現陳男趁她昏睡時,曾兩度脫她內褲,並全程拍下淫照。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乘機猥褻及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姓男子2年徒刑,昨另判他須賠女方70萬元(新台幣,下同)精神慰撫金。
據報道,判決指出,2005年10月26日,被害人白天擔任行員,晚上又在餐廳打工,體力難以負荷,因此下班後到陳姓男子位於臺北市重慶北路四段的住處借住補眠。隔天上午8時,陳男見被害人趴在桌上熟睡,“假好心”將她抱到臥房床上休息,卻趁機脫下被害人內褲,並用相機拍攝她下體的照片。
強行撕衣扒下胸罩
同日上午10時許,被害人一度醒來,但仍感疲憊,不久又跑回臥室繼續昏睡,陳男見機不可失,大膽脫下自己和被害人的內褲,同時拍下兩人下體裸露接觸的猥褻照片。
報道説,離譜的是,女行員對自己兩度被害,渾然不知。她一直睡到當天下午清醒後,還好心陪陳男外出,尋找陳男走失的愛貓。直到2人返回,陳男忍不住慾火,終於現出狼爪,欲強姦女職員。不料遭被害人誓死抵抗,陳男憤而毆打女方,先是撕破被害人衣服,還扯下胸罩。所幸,女職員的一名銀行黃姓同事在緊要關頭打電話給被害人,才讓陳男因擔心事跡敗露而罷手。
女行員離開陳男住處後,立刻報警,事後警方派員前往陳男住處搜索,結果在陳男的數位相機中,意外發現上述猥褻照片,女職員才驚覺在熟睡中兩度被偷拍淫照。
辯稱同居 遭女栽贓
陳男辯稱和被害人同居並曾發生多次性行為,因2人吵架,且被害人跟他家人有摩擦,才惡意栽贓給他。但法官勘驗照片,發現被害人肢體都呈現熟睡癱軟狀態,顯然不知自己被拍,因此認定陳男涉犯乘機猥褻及強制性交未遂罪。至於民事求償部分,法官也認定陳男不法侵害女方身體,造成女方精神上極大痛苦,因此判賠70萬元。(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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