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鐵就曾經發生過司機在去程撞死人,回程又再撞死人的例子;也有老司機員外宿時整夜不敢關燈,更有人因此申請調離職務。
有司機員向臺鐵反映,盼比照臺北捷運(城鐵)公司的作法,不僅有專業心理諮商師輔導,且強制司機先放三天公假,不過一直沒有下文。
“我今天擱‘沙西米’了!”一聽到“沙西米”,火車司機員都會心頭一蹙,因為那是司機員間撞死人的“術語”。
雖然死傷事故幾乎是每位司機員難以避免,但對新進的司機員來説,撞到人的心理創傷難以抹滅,有司機還遇過臥軌自殺者就坐在鐵軌上,在前一刻還跟司機員四目相交。
有司機員就説,事故後,若沒有主動要求換人,通常就要繼續原來的乘務,甚至循原路再走一遍;也有司機因為目睹血肉模糊的畫面,“三月不知肉味”,看到肉就反胃。
有司機員更因陰霾難愈而請調,甚至離開臺鐵。七堵機務段副段長蔡長河就是典型的例子,一九九0到一九九三年間,短短兩年內的三四次死傷事故,令當時已是十幾年資深駕駛的他決心請調。蔡長河坦言,不開火車,“多少跟這有關吧!“
“臺鐵太消極了!“逢甲大學交管係副教授李克聰認為,甫發生事故的司機一定很慌亂,亟需轉換機制,若要他立即再上線,必定無法專心,對公共安全也形成威脅,捷運公司的作法很值得臺鐵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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