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這名宋姓女子因積欠鉅款,經婚友社介紹認識馮姓已婚男子,馮某以借錢疏通為由,與宋女簽定百萬元的性愛契約,約定每週“嘿咻”3次,豈料1個月後東窗事發,馮妻言明宋女只要還錢,就不追究通姦刑責,但宋女早已兩手空空無力償還,最後仍被檢方起訴。
據了解,這名小姑獨處的宋姓女子雖年近40,但風韻猶存,她因開店經營不善,欠下大筆債務,一直為調頭寸所苦,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後經婚友社介紹,認識歲數大她一輪的馮姓男子,事業有成的馮某隱瞞已婚事實,與宋女交往。
宋女不久發現馮某已婚,卻仍持續與他交往,見兩人關係日漸親密,索性向他吐露先前經商失敗積欠鉅款一事,希望馮某救她一命。
馮某聽聞後,同意借錢幫她解困,卻提議與她訂立類似“性愛契約”的協議書,相約每週要“互相扶持照顧三次”,意即以每週“嘿咻”3次抵債。
但紙包不住火,馮妻在無意間看到了宋、馮兩人簽訂的“性愛契約”,雖然“性愛契約”中言明宋女不須負法律責任,但馮妻堅持控告兩人通姦。最後檢察官偵結全案,仍依妨害家庭罪嫌將宋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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