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警方證實,張志輝是通過媒體向警方投案的;張向警方供稱,由於被控犯下白曉燕擄人撕票案,在監獄服刑期間,妻子離他而去,隨後通過姐姐張素真,認識現任女友,雙方因而交往,昨天是他們認識三週年紀念日,因不滿女方提分手,憤而在桃園楊梅其女友住處,將女友勒斃。
張志輝被控參與白曉燕擄人撕票案,一審時被法院判決無罪。臺“高等法院”二審時,合議庭認定張是白案的“第四名共犯”,撤銷原無罪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並當庭收押至看守所,隨後歷經“最高法院”第一次發回“高院”更審,仍判決無期徒刑,但更二審時張又獲判無罪釋放。
張志輝雖暫時獲釋,但他涉案部分目前仍在“高院”更審中,總計張志輝遭法院羈押三年一個多月,若加上檢方偵查期間,前後羈押超過四年。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臺灣知名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在上學途中被綁架,四月十八日被殺害,十一月十九日兇嫌陳進興向警方投降,一九九八年一月,陳進興被“地方法院”判處五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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