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4日消息 4月12日播出的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總決賽,在海峽兩岸引發高度關注和不少話題。不料,舞臺上的“戰爭硝煙”已經延燒至臺灣當局。由於島內部分電視臺直播或穿插直播該節目,臺當局“文化部”以及廣電主管部門(“NCC”)表示,他們將進一步了解島內的電視臺在直播該節目時是否“違法”。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在湖南衛視我是歌手總決賽直播當晚,臺灣東森新聞臺幾乎以直播的方式予以報道,被島內部分輿論認為是遊走在“新聞”與“節目”的模糊地帶。
報道稱,依照島內相關規定,在臺灣播放大陸節目須事先送主管部門審批。臺當局“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産業局副局長”田又安表示,“將依側錄帶判斷是否為完整的大陸節目,若屬於新聞內容,尊重新聞自由,並移請‘NCC’處理;若是大陸節目就涉及事先送審問題”。
對此,臺灣東森新聞臺未作回應。
另外,島內綠營媒體報道稱,臺灣中天新聞臺12日的晚間新聞名稱改為“我是歌手LIVE總決賽”。中天新聞臺對此表達嚴重抗議,認為該綠營媒體未經查證,惡意中傷。
中天新聞臺表示,12日當晚新聞正常播出,晚間8時頭條為當日重要新聞“高鐵汽油彈”及“雙屍案起訴”;“我是歌手”相關新聞在該時段只以合比例的時段穿插播出,綠營媒體報道完全不符事實。
臺灣東森、TVBS、中天新聞遭檢舉“濫用新聞頻道資源”,其中東森全程轉播,並露出節目贊助商全名和廣告內容。
據報道,針對上述檢舉,臺灣廣電主管部門一位負責人説,“將對內容進行討論,節目是屬於新聞外電或是綜藝節目,若播出在臺灣沒販賣的商品,應不算置入。”(牛耕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