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兩岸海協海基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將於兩周內進行非正式溝通,臺灣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將率3-5人赴大陸,與海協會有關人士進行協商,地點將選在大陸沿海城市。
兩岸兩會第一次非正式溝通已經于1月28日舉行過,對於互設辦事機構,雙方的最大共識是“服務”功能,主要業務是經貿、文教、交流、聯繫、急難救助等。
臺灣“陸委會”將於4月送到臺灣立法機構的修法工作,主要是海協會來臺設立辦事處的規範,不是臺灣海基會到大陸設辦事處。
此外,“陸委會組織法”中,有關設立大陸辦事處也要修改,目前還需要跨機關協商,“海基會組織法”的既有條文裏頭就有登陸設處,比較不成問題。
據指出,對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的原則是“列入協商議題”且“儘快展開溝通”。兩岸兩會第一次非正式溝通,雙方達成共識,將互設辦事機列入兩岸兩會議程。目前兩岸雙方仍在討論辦事處規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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