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檢調單位抓到證據,10余名大學教授用假發票不實核銷研究經費,領取公款,最近被連番起訴,罪名從偽造公文到貪污罪不等。
臺灣學術界3巨頭“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教育部”部長蔣偉寧,為全臺灣多所公立大學教授所涉案子説情,認為檢方“求刑過重”,若以假發票領公款,錢並沒有進個人口袋,不應該以貪污論罪。
朱敬一説,學者作法多是“買A物、報B賬”,若將公款放進個人口袋應嚴辦,如果報銷的錢都用於研究,但仍以貪污罪起訴,恐怕就太過嚴厲,何況教授專長不是報賬,這樣做會打擊臺灣學術研究環境,未來將留不住人才。翁啟惠説:“公款私用即為貪污,若是因為制度所造成的報賬不實,希望檢調的偵辦能彈性處理,不要讓國際認為臺灣學術界好像都在貪污,否則會損傷到臺灣的競爭力。”他們發表聯合聲明,強力維護各位教授。
辦案的檢察官説,查到不少學術界貪腐不法之事,他們用假發票A錢是小焉者,多所公立大學教職人員疑似透過假發票報賬,核銷研究經費,還購買電子産品及禮券等,或是與廠商共謀浮報價格,以賺取差價;更有校長獅子大開口向廠商索取賄款,並接受性招待、喝花酒。檢察官痛斥這些為人師表、膽大妄為的教授們,完全辜負了大眾殷切的期待。
“檢察總長”説,涉案教授以不實單據核銷採購,如確實是用於研究,檢方僅以較輕的“偽造文書”罪論究;但如果涉案教授以申購精密分析儀為名,實際上卻買了液晶電視放在家裏,這就難説不是“貪污”了。
案子剛被揭發,學術界高層就如此團結一致地出面捍衛,他們當然是不想見到這些案子牽涉太大,打擊面過於廣泛,會産生極不利的影響。有觀察家分析,通過假發票案,檢調捅了另一個“潛規則”的馬蜂窩。高教體系成員學歷高,但並不代表他們比別人更守法。學術高層社會地位高,聲音容易得到民眾的傾聽,但希望他們在呼籲檢調從寬處理之餘,學界是否也該反躬自省,先做好自清工作,揪出違法亂紀、貪污枉法之徒,嚴格自律,避免觸犯任何法律。教育工作者與政客不一樣,應以名譽與羞恥為重,站在講壇上化育英才,德行總要放在第一位吧!
臺灣有“制度僵化”問題,所以就有許多教授為求快、求高效率,便宜行事的以假帳單報銷,久之形成了“潛規則”,習以為常大家就都這麼幹了。不合理的制度不著手改革,卻雷厲風行的追查報假賬的不法者,“立法”與“司法”兩大系統各行其道,無視于臺灣學界的困難和具體需要,讓臺灣學術界實在難以有效運作下去。(作者馬淑靜 曾任臺灣美商美林證券公司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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