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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行政院":2013年度退休人員慰問金應照發

2013年01月07日 09:49 來源:華夏經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立法院”今日上午10點將對2013年度總預算案進行“朝野”協商,儘管臺“行政院”日前提出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髮放應以“照顧弱勢”、“關懷忠良”的兩大原則作為2012年度發放標準,並要求2013年度後應予以法制化,不過“行政院”在送達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的20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建議中,對於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則是提出“建請免予刪減”的建議。

  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育升表示,確實收到“行政院”的建議案,他強調,黨團對“行政院”的建議會考慮民情、審慎處理,“不會照單全收”。

  依據“行政院”提出的“2013年度總預算案朝野協商匯總表”,在歲出部分,“行政院”對於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髮放一事,提及“行政院2012年年終慰問金應以‘關懷弱勢’及‘對臺灣有重大犧牲貢獻’(‘關懷忠良’)為原則進行檢討,發給對象應包括‘支領月退休金(俸)2萬元新台幣以下的退休(伍)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伍人員或遺族;因公殘支領月退休金(俸)之人員’”。

  “行政院”提及,“另為避免逐年訂定發給注意事項引發爭議,對社會造成負面的影響,2013年以後應以2012年注意事項所訂的內容為底線賦予制度化調整機制,並於發佈後送本院查照,以符立法機關監督之要求。”

  儘管“行政院”方面強調2012年應以2012年注意事項作為底線,“行政院長”陳衝更多次強調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髮放標準應每年訂定注意事項,不過“行政院”在送達國民黨團的建議案中卻也同時提出,“20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檢討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鋻於高齡化社會來臨,臺當局基於僱主角色,照護年長,弱勢及身障等未具工作能力人員,尚屬妥適,建請免予刪減”,陳衝所謂的“逐年檢討”形同空話。

  對此,吳育升説,黨團確實收到“行政院”的建議案,“行政院是用舊的思維提出行政院的建議”,他強調,基於臺灣今年面臨財政困難,必須考慮臺灣的財政狀況,因此今年退休人員的年終慰問金髮放勢必有所調整。

  至於“行政院”提出2013年度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建請免予刪除”的建議,吳育升坦承,確實會引發外界諸多聯想以及抨擊,他強調,“行政院”有“行政院”的立場,“行政院”是提出自己的建議,但是國民黨團不一定會照單全收,目前沒有確定會保留或是刪除,國民黨團會考慮民情及臺灣財政狀況,在協商時做出最適當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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