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時政  >   正文

案情複雜拖8年“速審法”救了顏清標 估1年出獄

2012年11月30日 08:10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媒體報道,中部4名議長皆涉喝花酒貪污案被判刑,但刑責大不相同,前臺中市議長張廖貴專被判刑7年6月、前彰化縣議長白鴻森判刑4年,而顏清標、張清堂僅被判刑3年6月,主因在於顏、張的案情錯縱複雜,法院審理超過8年以上,獲“速審法”減刑。

  12年前,當時的臺中縣議會議長顏清標、副議長張清堂,因涉喝花酒以公款支付酒帳,遭檢調偵辦起訴,同時檢調在查扣的帳冊中,意外發現臺中市議長張廖貴專、彰化縣議長白鴻森也涉案,一併予以起訴判刑。

  外界質疑的是顏清標、張清堂以公款1814萬支付酒帳,而張廖貴專僅123萬(新台幣,下同)、白鴻森僅89萬,但顏及張清堂輕判3年6個月,而張廖貴專卻判重刑7年6月、白鴻森判刑4年,判刑輕重差異大。

  同時,張廖貴專(在監執行中)、白鴻森(今年10月間出獄)早被判刑確定,而顏清標、張清堂卻遲遲未確定,先後審理12年,遲至前日才由“最高法院”判刑定讞,法院牛步化審理,不僅讓前兩者不服,更讓全民起疑。

  法界強調,顏清標、張清堂出入酒店太多次,案情錯綜複雜,因此審理一拖再拖,而最關鍵的是“新法”“速審法”救了顏、張,該法規定已逾8年未能未能確定的案件,得酌量減輕其刑,加上兩人繳回喝花酒1814余萬,因此獲輕判。

  顏、張解職:絕不會逃

  顏清標、張清堂解除“立委”、議長職務後第1天,顏清標到處奔波處理事情,張清堂則在家接受各方拜會、安慰,兩人都説:“會提非常上訴,爭取權益!”但對於檢警增派人力防逃,嗤之以鼻説:“絕不會逃,沒必要!”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