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時政  >   正文

王金平:“立委”津貼編列項目的額度可檢討

2012年10月31日 09:30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媒體報道,“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立委”領取的經費合法性沒有問題,“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明文規定,應編列辦公事務預算,“這不是法源,什麼叫法源?”他説,編列有法源依據,但是編列的項目額度,合不合理,值得檢討。

  “立委”領取相關補助津貼的法源依據引發爭議,“立法院”週四下午舉行朝野協商,討論這些相關津貼是否刪減。

  王金平説,這件事情牽涉“立委”問政資源,他請各黨團整合“立委”意見後,再召集朝野協商。讓所有“立委”都知悉了解,做出的結論大家才會信服,重新檢討,重新務實調整,該刪則刪,該減則減,是比較理性的做法,“這樣不是很合情合理的處理嘛”。

  王金平表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院”應編列公費助理與辦公相關事務預算,這項條文指的是什麼,大家應該再了解一下。他説,辦公費用事物包括文具、各種交通、通訊,都是辦公所需,這便是編列的依據。

  王金平説,他所謂的“措施性法律”,指的是“立法院”通過的預算,等同措施性法律,2000年朝野協商後,“立委”補助費預算編列通過,就變成措施性法律,後來每年都這樣沿用。現在如果有人覺得不合理,也可以檢討,但他身為“立法院院長”,不宜以個人身份説哪項該刪,哪項該留。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