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技園區弊案,涉嫌行賄的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昨天上午由調查員陪同拿15萬元保證金交保,他否認被列為污點證人,強調“如果我是污點證人,怎麼會交保!”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説,潘忠豪與公司會計主管呂鈺玫同列貪污罪被告,潘在偵訊中未自白,未清楚交代資金流向。
潘忠豪曾涉及臺糖前董事長吳乃仁賤賣臺糖臺中土地案,被臺中地院依背信罪判刑4年2月,目前二審審理中。香草藥草生技園區弊案,是臺中地檢署2年前接獲檢舉,發現無管轄權,移交嘉義地檢署;外界傳出,潘忠豪和縣府為了開發工程解約打官司,心生不滿轉污點證人檢舉。
本報記者昨天淩晨在潘交保後詢問他是否轉為污點證人,潘忠豪否認,還説“不是我檢舉的!”記者追問他是否因解約1.5億元履約保證金遭縣府沒收不甘心?他説,已經跟縣府打官司。
至於是否如外傳提供政治獻金給張花冠、陳明文,潘忠豪笑笑沒回答,要求記者不要再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