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廉政署”鎖定臺電八大弊案,昨天發動第一波偵辦。臺電龍門核能電廠發包“電器導線管路設備採購案”,廠商施作的材料不具防輻射功能,官員卻涉嫌護航驗收,核安堪慮。
廉政官昨天同步搜索臺電總公司、龍門核電廠施工處及廠商揚合實業、禾企貿易公司等5處地點,約談核四廠核能技術處副處長林俊隆、揚合負責人廖進順、禾企負責人陳幸秀共6人到案,漏夜偵訊,案情向上發展。
林俊隆解釋,廠商所提供的材料都符合規定,否認圖利。但“廉政署”發現,相關材料應先“目錄送審”,通過後才能施作;廠商送出不合格的目錄不但沒被打回票,還神通廣大進場施作。“廉政署”查扣相關帳證,調查有無對價關係。
臺電另有七大弊案,包括燃煤輪船快速裝卸獎金浮報、甲專級配電工程圍標、興達電廠煙囪彩繪工程預算不實、臺電高層肥貓、核二廠花上億採購六支螺栓案、向民營電廠高價購電、備用電容量率過高,“廉政署”將逐一偵辦。
“廉政署”昨天首波偵辦龍門核電廠(核四)採購案,據調查,2007年5月,龍門核能發電廠發包“電器導線管路設備採購案”,底標是4.45億元,由揚合與禾企兩家廠商以2.6億多元得標,遠低於預算。
依合約規定,廠商提供的管線料材應具防水防輻射功能;但廠商施設的料件卻不具防輻射功能,或防輻射功能未達標準,違反規定。
依臺電內部稽核機制,廠商提供的材料不符規定、影響施工品質,應由兼任核四工程督導組組長林俊隆負責對業者仲裁;但林被檢舉利用職權護航業者,在2008年初通過驗收,涉及圖利等利益輸送。
“廉政署”另外清查臺電50余件圍標工程案,初步發現只有業者涉案,沒有公務員貪瀆,已將案件移轉給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