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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證實“九二共識”存在:當時我在場

時間:2011-12-09 09:29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中央社”報道,馬英九28日引用過去文件,重申“九二共識”確實存在,“九二共識”內容很清楚,“就是一個中國”,這是兩岸間共識,雙方也都接受。

  據報道,馬英九28日下午在高層官員陪同下,于官邸召開記者會表示,1992年兩岸分別成立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不久,剛開始協商有關文書驗證的問題,當時大陸方面要求,臺灣要在簽署的協議上,放上“雙方都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臺灣當時表示不同看法,一直沒有定論,決定當年10月到香港進行正式協商。

  馬英九指出,在去香港之前的8月1日,當時“國家統一委員會”,在時任臺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兼任“主任委員”主持下,召開一次委員會議,就“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達成共識。

  馬英九接著説,這是1992年8月1日舉行的“國統會”委員會議中,由李登輝通過這個決議,“當時我也在場”。馬英九並指出,這個決議通過後,相關人員到香港去,就是根據這個定義來跟大陸談“一個中國的原則”;後來沒有談妥,離開香港時是沒有決議的。

  馬英九指出,但回到各自的機構後,同年11月3日海基會一方面發佈一個新聞稿,二方面也發一個傳真函給海協會,裏面提到“對一個中國的原則,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由口頭聲明,可以接受”;13天后,海協會回函表示,“11月3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臺灣有關方面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

  馬英九強調,這就是19年前兩岸都明文表示,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九二共識”的內容,其實是蠻清楚的,“就是一個中國”,這是兩岸間共識。

  此外,馬英九指出,他上任沒有多久,海基會改選董事會,同時發函給大陸,表示願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協商;海協會後來來函也表示,願意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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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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