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的委任律師沃肯(James Wirken)表示,決定放棄程式抗辯權利,要求跳過拘留庭程式,是因為正就全案與檢方協商解決,希很望很快讓這個案子落幕,雙方交涉已很接近最後階段。
據消息人士指出,臺方人員探視劉姍姍時,劉的情緒相當不好,甚至告訴我方人員她要認罪。據了解,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調查蒐證本案至少已有兩個月時間,根據過去經驗,如果劉姍姍能夠交保,至少仍得留滯美國半年至一年。
沃肯開庭前指出,美國政府會認為劉姍姍被指控的違法行為不屬公務性質,不能享有豁免權,臺灣方面則主張雇傭是劉整體薪資待遇的一部分,與公務有關,應享豁免權;這個部分雙方還在談,沒有完全解決。
劉姍姍精神看來還不錯,她一進入法庭就望向旁聽席,找尋同仁的身影,坐下後還一再回頭,更舉手到場的辦事處副處長周道元揮手。
開庭前沃肯就向記者表示,依法劉姍姍遭逮捕後5個工作天內應召開拘留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正在進行協商,因此會要求跳過拘留庭序。
沃肯表明,正努力設法找到一個考慮到各方利益的解決方案,特別是要顧及那位指稱受害的女性。如果要認罪協商的話,還要討論是否假釋、是否入監服刑、刑期與是否驅逐出境等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