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登輝因涉嫌貪污被臺灣檢方特偵組起訴。香港《大公報》2日刊文説,李登輝是繼陳水扁後第二位受到檢察機關調查和起訴的前臺灣地區領導人。事件震驚島內政壇的同時,也留給人們不少疑問:何以臺灣接二連三地發生領導人捲入弊案的醜聞?李登輝案再次凸顯了島內監管機制漏洞百齣,只要大權在握,就可一手遮天。
文章摘編如下:
李登輝因涉嫌貪污,6月30日被臺灣特偵組起訴。他是繼陳水扁後第二位受到檢察機關調查和起訴的前臺灣地區領導人。事件震驚島內政壇的同時,也留給人們不少疑問:何以臺灣接二連三地發生領導人捲入弊案的醜聞?作為首長,本應為全體民眾之表率,但卻為一己私利而藐視法制,不僅有負眾望,更令臺灣蒙羞。
據臺灣特偵組調查發現,李登輝于1994年5月指示先以“奉天項目”的名義援助南非一千多萬美元以鞏固“邦誼”(俗稱鞏案),事後已由“國安局”把錢歸還“奉天專案”。然而,李登輝與“臺灣綜合研究院”(簡稱“臺綜院”)創辦人劉泰英合謀于1998年間又向不知有“奉天項目”的臺灣涉外部門索取“鞏案”墊款,繼而把涉外部門上交的700百多萬美元經洗錢手段後挪供“臺綜院”使用。眾所週知“臺綜院”其實是李登輝的私人智庫及基金,李登輝多次外訪都是“臺綜院”暗中操作。顯然,李登輝是利用職權之便,把公款神不知鬼不覺地移到了自己所設機構的口袋。
李登輝案件還暴露了臺灣某些官員以“推動外交”為藉口而私設“小金庫”的種種黑幕。1994年李登輝授意把一筆約新台幣30億元的鉅額資金統籌為“國安局”秘密經費,並設立了“奉天項目”和“當陽項目”兩個基金,更偽造決算報表和公文,應付審計部門的審查。由於相關經費的運用得以逃避監管,遂逐步演變為李登輝的“法外小金庫”。雖然部分經費用於推動“金錢外交”及研究“兩國論”等各種枱面下的活動,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來去無蹤。
此次由“奉天項目”衍生的弊案恐怕只是冰山一角。曾有媒體爆料指出,李登輝利用收買日本政客的“明德項目”為女婿賴國洲報銷赴美費用。此外,據檢調單位調查,李登輝的犯案模式與扁案頗為雷同,有海外洗錢案、“中廣購地案”以及扁案所沒有的侵佔國民黨資金與軍購弊案,也都和收賄、貪污、洗錢有關,金額之龐雜不亞於扁案。
李登輝、陳水扁之流大搞“臺獨”運動,破壞臺海和平,最可恥的還是以此為幌子掩蓋貪污罪行。曾有臺商説過李登輝才是臺灣最大的貪污腐敗源頭。眾所週知,李登輝執政時期是臺灣黑金政治的高峰,官商勾結,弊案叢生。號稱“國民黨大掌櫃”的李登輝心腹劉泰英就因涉及多宗金融弊案而被判刑入獄。最哄動的案子莫過於涉及黨産投資的“新瑞都”案。當時的國民黨主席正是李登輝,且劉泰英也供認李登輝對投資案知情。可見,李登輝這次捲入挪用公款案並非偶然事件。
李登輝案再次凸顯了島內的監管機制漏洞百齣,只要大權在握,就可一手遮天。所謂“國安”密帳、“ 項目”,不過是官員貪污的華麗外衣;所謂“金援外交”、“推動臺獨”,不過是滋生腐敗的溫床。(朱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