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李登輝因“鞏案”遭特偵組起訴,事實上,這起弊案早在八年前,就由臺北地檢署偵辦,當時檢方有意辦李,但疑在高層關切下“罷手”,事隔多年,李登輝再因本案被偵辦,主要“推手”是當年曾與李情同父子的阿扁,扁拿著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給他的鞏案洗錢報告向檢方告發,這份關鍵資料給李登輝“致命一擊”。
2003年間,北檢偵辦鞏案,指派曾偵辦劉冠軍案的檢察官薛維平調查,檢方將徐炳強、劉冠軍、劉泰英列為被告,一度聲押劉泰英遭法院駁回,裁定以二千萬天價交保。
據知情人士透露,當年,檢方計劃先起訴徐炳強、劉泰英,再順藤摸瓜調查李登輝涉案部分,不過,檢方起訴書疑在高層壓力下,一再遭退回,迫使檢方只能切割結案,先起訴徐炳強,最後導致徐炳強無罪定讞。
其實,北檢當時指揮調查局偵辦時,就把劉泰英、“國安局”鞏案的海外資金查清楚,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還特別製作“鞏案洗錢報告”,除交給檢方參考外,也上呈“調查局長”葉盛茂。
之後,北檢再與“調查局”偵辦新瑞都弊案時,也查出了劉泰英與陳國勝、李忠仁等人頭進行海外洗錢過程。後來葉盛茂就將“鞏案洗錢報告”及新瑞都案的人頭海外洗錢案報告陸續交給扁。
扁就將葉盛茂給他的李登輝疑似洗錢報告資料,把陳國勝、李忠仁等五個人頭戶姓名,抄錄在小紙條上,在李登輝生病住院期間,拿著小紙條去探病,扁近似威脅的手段,令李登輝極為不悅,讓兩人情同父子的情誼破滅。
政黨二次輪替後,檢方打算再針對劉泰英部分,再度展開調查,一度前往臺北監獄訊問當時服刑的劉泰英。
但本案最關鍵的轉折,是2009年間北檢偵辦葉盛茂洩密案,檢方在九十八年九月五日以證人傳喚扁説明。扁出庭時攜帶葉盛茂提供的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所作“鞏案洗錢報告”,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郭永發抱怨“檢方只查扁案,都不查李登輝洗錢”,還向檢方告發李登輝涉嫌海外洗錢五千一百萬美元案。北檢隨即將扁告發李登輝洗錢案移請特偵組偵辦。
不久,檢察總長黃世銘調派鞏案的原承辦檢察官薛維平到特偵組,接辦李登輝的鞏案,薛成為三度接辦“國安密帳案”及鞏案的檢察官。但就在案子即將告一段落前,薛卻因捲入“國安局長”黑函事件被控洩密,歸建北檢,李登輝的鞏案就交由郭永發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