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外界質疑吳淑珍被拒絕收監,臺當局“法務部長”曾勇夫21日親自對外説明,強調吳淑珍是因經評估不能自理生活才被拒絕收監,但並非代表她刑罰消滅,只是暫時無法執行,因此不算刑期。如果她四處趴趴走(自由行)、到百貨公司逛街,或為人站臺,歡迎民眾檢舉,檢察官會再評估考量她健康情形,決定是否發監執行。
曾勇夫説,吳淑珍半身癱瘓,具姿態性低血壓,易引發急重症並發癥及不能自理生活,其執行並無實益,一般受刑人若有此情形,監所亦予拒收。據統計,2005年到去年間共有280人因生活不能自理而拒收,僅去年就有49人,檢方並非厚待吳淑珍。曾勇夫強調,吳淑珍案絕無任何人與臺當局“法務部”協調,並重申臺中監獄典獄長鄭榮豪的人事調動,是依正常程式處理。曾勇夫説,他出面滅火是因部分媒體指吳淑珍被拒收是受“外力干預”,才出面澄清。(台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