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島內兒童肥胖症十分嚴重,“立法院”12日通過決議,建議“衛生署”修法禁止快餐業者在兒童餐中附贈玩具,兒童餐附贈玩具將走入歷史。 圖片來源:“中央社”
據“中央社”報道,臺“衛生署”12日表示,將訂定“民眾營養法”,對有礙健康食品的廣告促銷,予以限制;速食兒童餐附贈玩具,也算促銷的一小部分,將以母法的施行細則方式規範。
報道説,臺“立法院”三讀通過2011年度臺當局總預算,並通過多項決議,包括建議“衛生署”修法禁止速食業者在兒童餐中附贈玩具。
臺“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簡希文指出,草擬中的“民眾營養法草案”,內容即含括食品廣告促銷,待母法三讀通過,另以施行細則規範細節;在正式立法之前,“衛生署”擬訂配套措施,鼓勵輔導業者提供健康餐食,取代炸雞薯條。
“衛生署”是在2009年將“民眾營養法”草案送交“行政院”,院會要求強化部分條文,現由“衛生署”增刪草案內容,具體架構包括民眾營養調查和監測、學校與社區健康飲食環境營造、改善對策等。
草案內容並未明列禁止速食兒童餐禁送玩具,簡希文解釋,母法不宜針對性;不過,兒童餐送玩具也算是廣告促銷的一小部分,“衛生署”在訂定施行細則時,再徵詢産官學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