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人士在臺“行政院”集會
臺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日(3日)表示,目前沒有相互申請“國家賠償”的先例,因此在蘇花公路失蹤和罹難的大陸游客的賠償還不能確定。綠營人士則集會抗議失蹤和罹難的大陸游客適用於臺灣所謂的“國家賠償”。
據香港“中評社”臺北報道,臺灣蘇花公路塌方事件失蹤的大陸的遊客還在搜救中,目前罹難的大陸游客是否適用於臺灣所謂的“國家賠償法”受到臺灣關注。臺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3日表示,所謂的臺灣“國家賠償法”對於申請賠償的人有一定要求,本次在蘇花公路罹難的大陸游客是否符合所謂的“國家賠償”,應由受理機關先行判定。
劉德勳説,臺灣的“賠償法”與大陸的“國家賠償法”雖然均為“互惠原則”,但二者“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適用範圍等有很多不同,而且兩岸也沒有賠償先例,因此要慎重做出決定。而且只有小部分大陸罹難旅客家屬詢問臺“國家賠償”的相關規定,但並沒有進一步的行動,所以目前臺灣並沒有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
3日中午民進黨“立委”蔡同榮等人赴臺“行政院”,反對給予在臺失蹤和罹難的大陸游客所謂的“國家賠償”。20多名綠營支援者手持“臺灣人不是中國人”、“廢除兩岸人民條例”等標語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