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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馬英九批准臺“司法院長”賴英照辭呈(圖)

時間:2010-07-18 12:18   來源:台灣網

賴英照

  台灣網7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法官涉貪,臺灣“司法院長”賴英照向馬英九請辭,希望儘速批准辭呈。馬英九今天約見賴英照強力慰留,但賴辭意甚堅,馬英九勉強準辭,但要求賴英照續任“大法官”。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會後舉行記者會宣佈,賴英照因司法風紀決定負起政治責任,賴英照辭意甚堅,馬英九肯定賴英照勇於負責的風骨,同意這份辭呈。

  臺灣“司法院”將於12時30分召開記者會説明,賴英照會親自出面説明。(台灣網 劉海偉)

  賴英照個人資料:

  賴英照(1946年—),現任臺灣地區“司法院院長”,並任臺灣“司法院大法官”。二次大戰結束隔年,賴英照出生於臺灣省宜蘭縣礁溪鄉,畢業于宜蘭農(業)校(現臺灣宜蘭大學)之後,即先後完成臺灣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臺北大學)法律學系、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與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學碩士之學位修讀,繼而于1981年完成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之學位;深造回臺後即師承美國證券法泰斗Louis Loss,成為臺灣著名財經法律學者,歷任臺當局“行政院副院長”、臺灣省副省長。其雖是法律出身,但長時期在財經系統出任官員,先後曾任臺當局“財政部次長”、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廳長、及臺灣省副省長等。陳水扁執政後的第二任“內閣”,由民進黨大老張俊雄“組閣”時,為“拼經濟”,得以邀請了長期在財經系統的賴英照出任“行政院副院長”。

  2007年8月,獲陳水扁提名為臺灣“司法院院長”並任“大法官”,提名案于咨請臺灣“立法院”于2007年9月27日同意後,于2007年10月1日辦理交接,接替卸任的“院長”翁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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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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