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臺灣電力公司(以下簡稱“臺電”)買官疑案,昨天傳訊該公司勞工董事姚江臨、吳振臺等人,上午傳訊被爆料行賄的“臺電”臺北北區營業處處長黃傅源到案。檢方懷疑,黃傅源疑有臺當局“行政院”高官撐腰被安插副總職務,已先行飭回他們,不排除約談官員。
報道稱,檢方昨天下午傳訊姚江臨、吳振臺及“臺電”人員多人出庭,部分證人證稱黃傅源確實涉買官,不過黃傅源上午到案則喊冤,堅稱遭人設計抹黑,由於證人證稱黃傅源確實以酒禮盒、信封裝的現金行賄,指證歷歷,檢察官將安排兩造對質。
臺當局“經濟部長”陳瑞隆昨天在臺灣“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坦言由“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指示處理黃傅源人事案,由於副總許可權大,牽涉“臺電”單年度百億元新台幣工程利益,檢方認為可能有利益集團在背後主導黃的陞官案,可能約談臺“行政院”高官查證,案情即將升高。
檢察官偵查認為,臺電公司民營化之後,職員雖已不具公務員身份,不過買官案情可能發展成當事人向有人事主導權的臺“經濟部”甚至“行政院”官員活動、關説,依島內“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規定,行賄者、受賄者仍有偵處的空間。(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