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右3)23日在臺灣高等法院,為二次金改案出庭。 圖片來源:“中央社”
據“中央社”報道,“二次金改”案23日傳訊陳水扁出庭,針對元大馬家給款的2億元(新台幣,下同),審判長問扁,吳淑珍收下後有無向他提起?陳水扁説,吳淑珍只告訴他有人捐2億元,用來贊助“立委”選舉,但沒説是誰捐的,款項事後拿到官邸。審判長追問,“難道你不用跟人家道謝嗎”?扁説,“沒有,捐再多錢我也沒有道謝”。
臺檢方特偵組2009年起訴二次金改案時,主張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收受企業賄款,但扁始終主張款項是單純政治獻金。臺灣高等法院23日上午傳喚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李俊毅、許添財出庭作證,3每人平均證稱曾在扁擔任臺灣地區領導人時,收到扁贊助的競選經費。
高院合議庭23日下午傳喚高雄市議員周玲妏、前民進黨“立委”陳朝龍、臺北市議員張茂楠、李慶鋒、江志銘出庭作證,5人也均證稱曾在競選公職時,收到扁透過他人轉交的競選贊助款。
審判長當庭問扁,贊助的經費從哪來?陳水扁説,贊助公職候選人的選舉補助款,都是向他人募款而來,並將款項放在官邸,他再將錢透過前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或前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將錢轉交給郭文彬,再由郭文彬將錢轉交給候選人,並未從國泰世華保險箱中拿錢贊助。
陳水扁説,若官邸的錢不夠,吳淑珍也會從官邸拿錢給他,但吳淑珍的錢從哪來,他不完全清楚。審判長追問,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從2001年到2004年間,每年給款1億元(新台幣,下同),款項有多少拿到官邸?陳水扁説,除了2004年的1億元拿到官邸給吳淑珍外,其餘3次款項都由馬永成去拿,再交給他。
審判長再問扁,元大馬家給款的2億元,吳淑珍收下後有無向他提起?陳水扁説,吳淑珍只告訴他有人捐2億元,用來贊助“立委”選舉,但沒説是誰捐的,款項事後拿到官邸。審判長問,“難道你不用跟人家道謝嗎”?扁説,“沒有,捐再多錢我也沒有道謝”。
另外,吳淑珍24日下午將為洗錢案赴高院出庭,金改案合議庭希望扁24日能代為轉告珍,30日為金改案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