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為了避免財經電視臺影響股市交易秩序,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調“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嚴管電視臺財經節目股市分析。
據報道,“金管會主委”陳裕璋28日將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業務概況報告,報告內容顯示,為了加強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管理,避免財經電視臺內容影響股市交易,“金管會”已經協調NCC研訂“制播證券投資交易分析評論節目應注意事項”。
“金管會”表示,未來電視節目邀請來賓,應明確揭露是否具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
“金管會”指出,交易時間及前後 1小時內的即時播報節目邀請來賓或電話call-out,以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分析人員為限。
另外,非在交易時間的新聞及財經座談節目,沒有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者,不可以在節目從事個股投資分析評論。
“金管會”表示,未來節目應以適當字體大小于熒幕顯示顯著警示語,以及適當速度播放有聲警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