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前行政高官林益世涉貪6300萬新台幣 被判延長境管8個月
中新網4月12日電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行政部門前秘書長林益世201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向爐渣業者收賄6300萬元(新台幣,下同),去年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恐嚇罪”判刑4年10月,上訴後,臺“最高法院”審理中,更一審也裁定其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據報道,林益世另涉犯財産來源不明罪部分,2019年已判刑2年定讞,他服刑後2020年假釋出獄。
中新網4月12日電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行政部門前秘書長林益世201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向爐渣業者收賄6300萬元(新台幣,下同),去年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恐嚇罪”判刑4年10月,上訴後,臺“最高法院”審理中,更一審也裁定其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據報道,林益世另涉犯財産來源不明罪部分,2019年已判刑2年定讞,他服刑後2020年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