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3000萬新台幣交保 臺北地檢署表示將提出抗告
台灣網12月29日訊 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臺北京華城案和政治獻金案遭羈押近4個月後,于12月26日被臺北地檢署以收受賄賂等罪名起訴,檢方尋求判處其28年6個月有期徒刑。27日淩晨,柯文哲獲准以3000萬元新台幣保釋。
據臺灣《聯合報》27日報道,26日移交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的被告包括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和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等5人。經過6個多小時的辯論,臺北地方法院最終裁定5名被告全部交錢保釋。
柯文哲27日13時左右在民眾黨黨員的陪同下走出法院。上百名“小草”(柯文哲的支援者)聚集在法院外。柯文哲在臉書上對聲援他的人表示感謝,並表示他先回家陪伴家人。柯文哲交保後將被限制住居,不得出境出海,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
針對法院裁定柯文哲交保,臺北地檢署27日表示不服,收到裁定理由後依法提出抗告。國民黨民代李彥秀説,柯文哲案受到廣泛關注,檢察官若要再提抗告,勢必需要補強相關證據,這可能暴露自身偵查不完備的問題。(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