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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不安 臺灣規定電子産品標示“中國臺灣”就禁賣

2020-03-12 16:43: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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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3月12日訊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11日通過了所謂“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的修改草案,規定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産品包裝、説明書、軟體和固件等,如標示“中國臺灣”字樣,將不予發放審驗證明;即使取得證明,被發現違規後不改正的,將撤銷證明不得銷售。該規定將在公告14天后生效,屆時將隨時抽查電子産品,防止違規。

臺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11日發佈會現場。(來源:臺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官網截圖 )

  其實,臺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此舉並非事發突然。根據此前報道,去年華為P30、P30 Pro和 Nova 5T三款手機在系統更新後,因部分欄目將臺灣地區註明為“中國臺灣”,遭到該機構反對。認為有損所謂的“國家尊嚴”,要求更改。

  去年年底,臺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出臺規定,手機品牌業者必須承諾系統中不會標示“中國臺灣”,也不會在系統更新時再調整標示。導致去年年底至今年,大陸廠商新手機無法在臺灣地區銷售。

  臺灣通訊傳播主管部門的行為在島內引發爭議。有輿論認為,該部門為了選舉而挑戰兩岸企業最不願碰觸的政治敏感帶。有業者擔心,該機構此舉“有向大陸宣戰的意味”,只會加劇兩岸對抗。臺灣《中國時報》也曾發表評論指出,兩岸關係本就敏感,過去存在一定的默契與模糊地帶,是兩邊交流與互利的基礎。這個禁令一齣,可能會打破這層默契。文章直言,政治對抗火燒到經濟,將為臺灣經濟帶來浩劫。

  此前,針對民進黨當局逼迫臺灣電信運營商停止銷售部分標識臺灣為“中國臺灣”的華為手機一事,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朱鳳蓮就明確指出,民進黨當局這種出於政治目的破壞兩岸正常經貿交流的做法,損害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不得人心。(台灣網 普燕)

[責任編輯:普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