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教長”稱處理“管案”將只看擔任獨董是否該利益回避
台灣網7月17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長”葉俊榮昨表示,“管(中閔)案現在是很糟糕的僵局”,未來一、兩個月是處理的黃金時間。葉俊榮提出“管案”的基本處理原則,只看管中閔擔任臺哥大獨董是否該利益回避,至於管中閔的學術倫理案及赴陸學術交流案,則不會納入決策時的考慮。
葉俊榮昨天上任臺當局“教育部長”,他表示,臺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人事案,現在陷入糾結的局面,他深深感受到,這個案子對臺大、臺灣高教、人心都造成相當大的衝擊。“臺大校長不能長期代理”,葉俊榮説,代理校長可以是一個月、兩個月,但若長期代理,就不利大學發展,“教育部”若繼續“假裝沒事”不處理,將傷害臺大及學生的學習權益。
葉俊榮表示,關於“管案”,“教育部”和臺大之間,本來就應該以程式合法為基礎,一個人的特質、好不好、棒不棒,都不是“教育部”該去干涉的,“教育部”不能代替大學選出最好的校長、但也不能去排除不喜歡的人選。
葉俊榮認為“管案”有三項選擇,其一是針對利益回避問題,臺大重啟校長遴選,這符合臺當局“教育部”的期待、也合乎程式正義,但臺大明白表示不做,並要求直接聘任管中閔為校長,“‘教育部’和臺大已經火車相撞”,要再執行有困難。
其二是尊重司法處理,現在包括臺大、管中閔及學生均已對管案提出訴願,葉俊榮説,司法結果當然要尊重,但過程曠日廢時,“我們可能等不及”,也會對臺大造成不小傷害。
其三是找出一條新路!葉俊榮説,“教育部”和臺大之間,不要只是冰冷的“文來文去”,而是更積極的溝通,並注入互信,未來“教育部”會花一段時間進行諮詢、請教及溝通,“但不是長久的溝通”,這件事必須很快有結果。
葉俊榮提出“管案”的基本處理原則,只看管中閔擔任臺哥大獨董是否該利益回避,如果臺大之前遴選在這方面處理有問題,臺當局“教育部”會要求重選;至於管中閔的學術倫理案及赴陸學術交流案,則不會納入決策時的考慮。
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響應,葉俊榮為臺大教授,也是法學專家,期待他能夠依法行政、尊重大學自治精神及遴選委員會之決議,儘速聘任管中閔為臺大新校長。(台灣網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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