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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女子地鐵被偷拍 “兇手”竟是蔡當局高官

2018年07月09日 07:22:00來源:台灣網

  臺灣女子地鐵被偷拍 報案後才知“兇手”是蔡當局高官

  臺灣女子地鐵被偷拍,報案後才知“兇手”是蔡當局高官。(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7月9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在捷運站偷拍女子背影被發現。消息在社群網路傳開後,邱俊榮原本表示是“不慎失手拍到該位女士的背影”,但被拍女子昨天下午到警局提告,風波愈演愈烈。他昨晚以事件影響不好為由請辭,立即獲准。邱俊榮除了向當事人及社會大眾致歉,也表示會坦然靜候調查。

  被偷拍的陳姓女子(22歲)到案後指出,前天下午她在西門捷運站領錢,當時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她領完錢離開時,一名路過的熱心女子攔下她,告訴她“被偷拍”,她才和這名女子回頭去找偷拍的男子。

  陳女説,當時並不知邱俊榮身份,邱面對兩人詢問,看起來相當緊張,拿出手機邊説不好意思邊刪除照片,強調是誤會,隨後三人就各自離去。陳女錶示,當時並未報警,因回家後一直感到心理不舒服,才決定提告。她和男友也是昨天下午才知道邱俊榮的官職。

  萬華警分局表示,將通知邱俊榮到案説明,並已經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厘清案情。有檢察官表示,妨害秘密罪前提是:持器具、工具等設備拍攝他人隱私,意謂“不想讓他人看到的行為或部位”,若照片僅拍到穿短裙的大腿,只能説行為不當,難以構成妨害秘密罪,但若拍到大腿內側、底部則有可能構成。(台灣網 高旭)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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