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院”25日下午初審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未來若通過三讀,前“總統”無論是月退休金還是禮遇金,最多只能領8萬元(新台幣,下同)。
為推動“年金改革”,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與副手陳建仁曾宣示“未來卸任禮遇金金額願比照一般公務員退休金,將不超過年金改革的所得天花板”。25日,臺灣“立法院”初審通過的修正草案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的禮遇金,將分別從每月25萬元及18萬元,一併砍為8萬元。
民進黨“立委”蔡易余稱,降低的禮遇金僅是卸任禮遇的一部分,其他禮遇還包括隨從、醫療以及卸任辦公室營運費用等。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批評年改歸年改,禮遇歸禮遇,不應混為一談。“立委”吳志揚也質疑這種做法只是在“沽名釣譽”,“前瞻計劃”上千億元不好好審,省這些錢一點意義都沒有。
李登輝和馬英九目前都是月領25萬元禮遇金。李登輝原可領終身禮遇金,2006年修法後改為享有13年卸任“總統”禮遇及4年卸任“副總統”禮遇。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遭判刑有罪定讞,禮遇金被取消。此外,呂秀蓮和蕭萬長的卸任禮遇都已結束,吳敦義目前仍享有月領18萬元的禮遇金。(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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