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課堂(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臺灣世新大學傳出被大陸要求籤署“課程不得涉及政治敏感活動”的承諾書,內容包括“課程內容不涉及任何政治敏感活動”,而且不從事任何有關“一中一台”、“兩個中國”、“臺灣獨立”等方面活動。對此,臺當局“教育部長”潘文忠2日表示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究責處罰。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3月3日報道,世新大學為了招收陸生來臺研修,由終身教育學院院長邱志淳署名,去年12月20日發給大陸大學研修承諾書,陸生赴臺僅“學術交流”及“研修學習”,課程內容不涉及任何政治敏感活動。
臺當局“教育部長”潘文忠2日到“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詢説,世新大學和大陸的大學簽署的“一中承諾書”是否合法?潘文忠回應,從媒體揭露的內容,世新大學已經違反相關規定,包含“內容”和“過程”都不適當。
潘文忠表示,世新大學簽承諾書前,並未呈報“教育部”核定,而且內容涉及政治,可能限縮學校內教師講學及學術自由,非常不當,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3,教育部將在一週內完成調查,並追究世新大學的責任。
潘文忠引用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3內容是,臺灣地區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應先向“教育部”申報,于“教育部”受理其提出完整申報之日起30日內,不得為該締結聯盟或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教育部未于30日內決定者,視為同意。
潘文忠也表示,兩岸學生的交流,簽署承諾書不是必要條件,“教育部”將函示臺灣各大學,請他們注意,並會在兩周內調查完成島內所有大學是否有跟大陸大學簽署承諾書。
而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則表示,若“教育部”確認世新違法,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0條之2規定,最高可處校方新台幣1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要求校方限期改正。
不過,島內藍營對此事卻有不同聲音,國民黨團書記長王育敏則認為事情被小題大作了,但此次事件也顯現兩岸關係倒退,才讓學校被逼著簽這種承諾書,臺當局急著追究學校,難道不該檢討自己的兩岸政策嗎?
王育敏認為,“憲法”本來就沒有“臺獨”或“一中一台”這樣的説法,而且不會因為這樣的學術交流就“賣國”或“叛國”,不需要泛政治化。
王育敏表示,大陸反“臺獨”立場鮮明大家都清楚,該承諾書是針對陸生,若只是純粹學術交流希望不要涉及政治,也應尊重當事人看法,不需要在單純的學術領域還要跟大陸去做政治角力。
而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表示,民間也有很多兩岸交流,基層到村裏都有類似的交流協會,過去兩岸互動好的時候就很頻繁,那時候就不會被逼説要簽這樣的東西,因為雙方有默契。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曾銘宗就認為,在兩岸冷凍階段,世新大學也是好意,怕衍生不必要的後遺症,他希望“教育部長”潘文忠要體諒世新大學招生困難,從輕處理;而且從兩岸關係來看,也不需為了這事情衍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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