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臺中地檢署因未依規定讓司機休假被罰,已開設“勞基法”相關的課程,避免再“觸法”。(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2月9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中地檢署因司機工作超時,遭臺中市勞工局裁罰2萬元(新台幣)。對此,臺灣前“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認為“缺乏配套、彈性的一例一休,就是惡法。”不僅勞資雙輸還全民受害,由統聯客運開始帶動的物價飛漲,會讓人民遑遑不可終日。
據報道,葉毓蘭在Facebook發文表示,“前天才聽新竹縣警察局告訴我,一例一休完全沒有顧慮到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全年無休的警察機關的需求。司機工友在一例一休的規定之下,沒有辦法在深夜、週末工作,即使想要以彈性補休的方式解決,也沒有辦法。”
她認為,當然臺當局可以大聲講“照用啊,付加班費就是了”,但“這種説法完全是‘何不食肉糜’。”因為臺灣警察的預算,控制在民代的手裏,稍有不爽,就砍你預算。葉質疑警察機關經常連水電費、警用汽機車維修、保險費都付不出來,哪還能夠拿得出預算中沒有算到的“一例一休”後的司機工友加班費?
葉毓蘭向臺當局新任“勞動部部長”林美珠喊話,請立即“修法”,為大家解套。可以“一例一休”,但是請給予僱主一些彈性!對於臺中地檢署挨罰,葉毓蘭表示“這樣也罰得下去?!”(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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