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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法官"候選人:單論法律 "太陽花學運"符合犯罪

2016年10月18日 08:36:32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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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大法官"提名人:單論法律 "太陽花學運"符合犯罪

  臺“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17日到“立院”接受質詢。(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10月18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獨派”色彩濃厚的臺“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昨(17日)至“立法院”接受提問,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詢問許志雄對“太陽花”學生闖進“行政院”的看法,許志雄表示,這件事是政治事件,也是法律案件,若單純從法律構成要件來講,可能構成毀損罪或是其他“刑法”相關的罪,恐怕不能避免這樣認定。

  陳學聖昨以臺化員工抗議對比“太陽花學運”,詢問許志雄臺化員工為了生計,能否闖入彰化縣府?陳學聖也進一步質疑,“行政院長”林全憑什麼撤告“太陽花”?他只是“行政院”法定代理人,為什麼前任提出告訴,現在的“行政院長”要撤告,這其中只有一個法則沒有兩個,為什麼政黨輪替會出現這樣的改變?

  許志雄稱,如果是單純的法律案件,不能因政黨輪替而改變,但是像“太陽花”闖入“行政院”必須要考慮到構成要件,也許構成要件符合犯罪要件,但也有另外的考量,就是如果他追求的是更高價值,可能會有阻卻違法的狀況。

  陳學聖則馬上回他,臺化員工爭取工作權就是最高原則,彰化縣民説“還我藍天”也是最高理想價值,這些價值産生衝突就要交給公正第三人,也就是司法來判定。“轉型正義”不能偏袒一方,必須交給司法認定,若法院判決攻佔“行政院”沒有違法,沒有毀損問題,“我認了,因為交給第三方去裁決。”

  陳學聖要求許志雄,政黨輪替未來還是會有,若許要擔任“大法官”,要注重法律穩定性,不能因政黨個人偏好、政治介入毀損司法尊嚴。(台灣網 李寧)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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