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左)、李全教(右)。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月22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南市議長李全教前年競選議員期間,他的樁腳(選戰中在基層為選舉人固樁的工作人員)被查獲涉嫌買票判刑,臺南地檢署及落選議員對李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臺南地院審理認為,李全教應知道樁腳買票,要為賄選行為負責,昨天(21日)判決當選無效。
合議庭認為,現在的選舉都非候選人單打獨鬥,而是結合親友打組織戰、規劃選舉策略。輔選人員或樁腳輔選、拉票都經候選人指示,不會未經同意就做出違反“選罷法”犯行,李的樁腳買票應是出自李授意。臺南市長賴清德則表示,判決結果在意料之中。
李全教受訪指出,法官沒有實證就以心證認為他知情,完全預設立場、屈從政治違法判決,他深表遺憾且不服。他説,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他仍保有議員及議長身份,議會運作一切照常,未來上訴二審會再提出事證,“司法會還我清白與公道”。(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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