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6月30日報道,亞投行協定在“會員資格”上設有“非主權國”入會條款,規定:“亞投行向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成員開放,不享有主權或無法對自身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申請方,應由對其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銀行成員同意或代其向銀行提出加入申請。”臺灣“財政部長”張盛和6月29日稱,爭取以亞行會員身份申請加入,將密切注意亞投行協議生效日期。至於入會名稱,將以各方所能接受的“中華臺北”名義為底線,不會接受包括“中國臺北”等名稱。張盛和還説,臺灣若參加,估計出資約110億元新台幣,但會分好幾年,不會一開始就出那麼多。據臺媒報道,臺灣是亞行會員,但大陸1986年加入亞行後,臺灣原有“中華民國”名稱被更改為“中國臺北”。
對於亞投行的“會員資格規定”,有親綠媒體認為,這形同暗示臺灣未來的申請途徑,“須由中國代申請加入”。有民進黨“立委”稱這是“臺港澳條款”,明顯矮化臺灣“國格”。但國民黨“立委”吳育升對此表示,兩岸關係是特殊關係,“習朱會”中,大陸領導人習近平表明歡迎臺灣加入亞投行,這是一大突破,況且經濟利益要看大不能看小,能帶動臺灣經濟發展最重要,拘泥于細節程式沒有意義,應以不影響尊嚴為原則,交由陸委會妥適處理。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6月29日表示,樂見亞投行按照其協議處理臺灣方面加入問題。兩岸繼續保持溝通,有助於更好地解決臺灣加入亞投行問題。
針對臺灣加入亞投行問題,熟悉亞投行協定擬定過程的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院長金燦榮在接受島內媒體採訪時説,亞投行是大陸倡議的,臺灣要加入,當然看大陸態度,只要當前和平的兩岸關係沒有變化,臺灣以“中華臺北”名稱加入問題不大。金燦榮還透露,原本有成員國認為新成員加入必須採“超級多數”原則,即指理事人數佔理事總人數2/3以上且所代表投票權不低於成員總投票權3/4的多數通過。但在大陸力主下,新成員加入不屬於重大事項,是採取標準較為寬鬆的“特別多數”原則,即理事人數佔理事總人數過半,且所代表投票權不低於成員總投票權一半即可。大陸擁有逾26%的投票權,只要大陸點頭同意,理事會表決將可輕易通過,“這難道不是大陸對臺釋出的一種善意?”金燦榮強調,臺灣各界過度關注“參加方式”,卻忽略加入“門檻”問題。
臺灣《聯合報》分析稱,依議程設定,亞投行最快今年底正式成立並運轉,屆時恰處於臺灣“總統大選”廝殺火熱階段。從亞投行章程預先佈置的兩條文來看,也透露出北京對臺灣加入亞投行預留籌碼。若大選結果是國民黨繼續執政,臺灣加入亞投行將可按國臺辦所言“繼續保持溝通”,遞件加入;倘若民進黨再次執政,蔡英文就任後,因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難溝通,加入亞投行進程可能因而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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