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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收2億政治獻金? 臺特偵組證實:沒違規收錢

2015年06月19日 08:50 來源:環球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名嘴周玉蔻指控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新台幣,下同)政治獻金,以及前臺北市議員徐佳青在美演講時,爆料陳水扁收建築商數十億元,都曾在島內引發軒然大波。18日,臺灣特偵組依“查無實證”,分別簽結了這兩起案件。

  臺灣“中央社”18日稱,周玉蔻等人之前告發馬英九在競選第13任“總統”時,違法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又援引媒體的報道指控馬收受頂新10億元。特偵組調查後發現,頂新集團魏家四兄弟及其配偶和子女等共31人的銀行賬戶,在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14日第13任“總統”選舉前,提領大額現金7250萬元,與外傳的10億元或2億政治獻金的金額有很大差距,且這筆錢與政治獻金無關。

  至於陳水扁牽涉的案子,《聯合晚報》18日稱,特偵組調閱6年前陳水扁夫人吳淑珍陳報20名企業主捐錢名單以及相關賬戶資金流動記錄,發現與徐佳青所説的數十億元獻金的內容有別,“經查也無具體犯罪事證,因此一併簽結”。聯合新聞網透露,特偵組另外調查陳水扁是否違法向民進黨各級民意代表提供政治獻金,傳喚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做證。他曾奉陳水扁辦公室主任之命,代扁送錢給民進黨候選人,其中臺北和高雄市議員100萬元、“立委”150萬元、縣市長兩三百萬元,他還經手送錢給高雄市長陳菊一次1000萬元,“大部分都有收,只有少數沒收”。特偵組稱,從2004年“政治獻金法”公佈實施到陳水扁2008年卸任,民進黨各級參選人有176人,若他們違法收取獻金而沒有申報,須受到懲處,但有效期只有3年,如今早已超過年限,因此簽結該案。

  針對上述兩案,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稱,如今證明該政治獻金案根本是虛構,“總該一次徹底還父親一個公道”。“總統府”發言人説,馬英九對於司法還其清白表示欣慰;他自從政以來一向清廉自持,不論是個人財産還是“總統大選”政治獻金,都依法誠實向主管機關申報,外界少數人士應停止捕風捉影。

  不過,告發馬英九的周玉蔻發表聲明表示將正面迎戰,加倍奉還,“下任總統就任後重啟調查”。此前有分析認為, 一旦臺灣再次政黨輪替,民進黨出於為陳水扁報仇或羞辱馬英九的目的,會不遺餘力地想辦法將馬弄進監獄。如今即便政治獻金問題説清楚了,馬英九也有被訴的風險。他和“立法院長”王金平之間的“九月政爭”,時任“檢察總長”和特偵組涉嫌違法監聽,不少人按鈴控告馬英九。法律界人士稱,馬恐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目前他具“總統”身份有刑事豁免權,但一旦卸任恐面臨追訴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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