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開始,臺灣朝野就“政黨法”的制定展開新一輪攻防。世界上沒有哪個地區像臺灣這樣,有200多個政黨存在,卻連一部“政黨法”都沒有。由於無“法”可依,導致在臺灣成立政黨如同“小孩過家家”。制定一部“政黨法”,可以將政黨運作置於“法律”的陽光下,並讓臺灣政黨政治“長大成人”。不過這次“立法”,朝野所提的版本高達8個,國民黨、民進黨以及一眾小黨們心中各有小算盤。可以預見,想修一部朝野均滿意的“政黨法”,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方必會連橫合縱,展開一番利益爭奪戰。
亂象
組黨如同“過家家” 第264個政黨已“出爐”
樹黨,這個聽起來有點滑稽的政黨,是臺灣第259個政黨,成立於去年8月10日,在“九合一”選舉中共推出21名候選人,結果有2人選上議員或鎮長,戰績還不錯。樹黨以選舉、參政為目的,還有點正規政黨的樣子,在臺灣二百五六十個政黨中,面對去年那場規模空前的選舉,僅有22個政黨推出選將,其中11個政黨只有1到2名候選人。臺灣絕大多數政黨並不想參政,這在外界看來,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參選的22個政黨,一些光聽名字都有點讓人忍俊不禁,如天宙和平統一家庭黨、人民最大黨、中華民主向日葵“憲政”改革聯盟、大道人民黨、三等“國民”公義人權自救黨等。去年7月6日,一群關心機車(即摩托車)族交通權益的民眾還創辦了“中華民國機車黨”,不過這個政黨並未參加“九合一”選舉。
臺灣解嚴至今,一共成立過264個政黨,其中2014年一年就新增10多個政黨。島內“組黨潮”一波接一波,組黨後大多又不參選,這看在外人眼中,好像“小孩過家家”。説白了,一些人組黨,只是為了在與人交換名片時有個“黨主席”可以玩玩,或是到大陸經商、旅遊可以得到“照顧”。
探因
缺少專門的“政黨法” 現行法令對政黨約束很無力
臺灣組黨亂象多,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沒有一部“政黨法”,來約束政黨行為。臺灣工黨主席鄭昭明告訴導報記者,臺當局目前用“人民團體法”來規範政黨的登記事項,這個法令比較寬鬆,規定只須先召開政黨成立大會,再拿出黨綱、黨章,向“內政部”備案一下很快就能過關。
按西方政治學理論,人民團體無權參加公職選舉,而政黨則應以參選為目的,臺灣拿“人民團體法”來管理政黨顯然不大合適,也製造不少亂象。如去年9月,臺灣第260個政黨——臺灣農漁業聯盟成立,其實嚴格來講,這只算是一個産業團體,而非歸為政黨。事實上,不少人熱衷組黨,是利用政黨可以免繳一些稅費的“好康”來做生意。鄭昭明表示,“人民團體法”對政黨的約束很無力,將來“政黨法”上路後,提高組黨門檻,並規定長期未參加選舉活動的政黨必須解散,將有利於改變臺灣“政黨林立”的現狀。
此外,由於之前臺當局的“查賄”法令只針對公職選舉,導致一些大黨的黨內選舉賄選問題嚴重,按“行政院”2012年通過的“政黨法”草案,未來將對黨內賄選祭出刑責,規定處違法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還要罰款。“政黨法”若上路,對於凈化黨內選風會有很大幫助。
角力
朝野各有“小算盤” 民進黨“眼紅”國民黨的黨産
關於制定“政黨法”,臺灣朝野近年來提了不少版本,不過由於各方心中有不同的小算盤,“修法”工作被一拖再拖。
民進黨版的“政黨法”是“眼紅”國民黨的龐大黨産,想要透過“立法”來令其黨産“歸零”,以免國民黨在進行公職選舉時,有龐大的財政資源作後盾,使得民進黨與之處於“不公平”狀態。
對於民進黨這個圖謀,國民黨方面早已識破,所以這個“綠色”版本一直被“藍委”以多數優勢否決。直到“九合一”選後藍軍慘敗,國民黨才意識到自己龐大的黨産,已不是資産,反倒成為“負債”,每到選舉都會被拿來當攻擊標靶。在這種背景下,“停工”許久的“政黨法”制定工作再次排上日程。通過這次“修法”,國民黨既想為黨産解套,也有打擊對手的盤算,民進黨“人頭黨員”問題嚴重,國民黨希望借機直搗綠營痛處。
而對於眾多小黨而言,現在則是為“錢”奮鬥的時刻。據鄭昭明介紹,現行政黨票選舉補助款門檻,是最近一次“立委”選舉獲5%得票率,但這個標準對絕大多數小黨來説還是太高,“如果能將門檻降至2%,補助款普惠小黨,可大大緩解我們的財政壓力”。鄭昭明説,超過2%得票率的政黨若能再分得一席“立委”,更有助於激發小黨參政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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