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17日社評,原題《臺灣前途從不由2300萬人決定》,全文摘編如下:
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回應民進黨籍臺南市長賴清德“臺灣前途由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時指出:“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必須由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范麗青的發言是“被動”説明大陸的立場,而且語言“中性”,卻被曲解為“恫嚇、挑釁”。
透過“存異求同”,加深彼此認識、理解、諒解與信任感,應該是兩岸多數人認同的交流與互動路徑。既然要“存異求同”,就得先知道雙方之間的“異”究竟何在,那麼,掌握、理解對方的立場應該是基本功課。
賴清德口中的“臺灣前途由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大陸認知是“臺獨”思想。賴清德在上海公開表述了“臺獨思想”,大陸方面也予以了包容,臺灣方面其實也可以以平常心來看待大陸官方的主權觀、領土觀表述,無需反射動作式的反彈與不滿。因為,光是對長久存在的兩岸之“異”,表達憤怒與不滿,其實無法對兩岸之間求“同”的努力有所幫助。理解對方的立場,反觀自身的局限,方能真正做到“存異求同”。
賴清德所説“臺灣前途由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確實是臺灣社會的“共識”,但這個“共識”還存在很大論辯的空間。
首先,這個“共識”並非一直固定存在而不會變動的。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從甲午戰爭、二戰到東西方冷戰,臺灣的前途和中國的命運並非割裂的,不但中國的命運很大程度影響臺灣的前途,臺灣經驗對中國大陸的改革開放也曾經産生影響,未來仍然會相互激蕩。這就讓我們必須面對一個嚴肅的課題:臺灣和中國(大陸)的前途,真的能夠分開思考、各自決定嗎?
其次,“臺灣前途由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聽起來固然響亮動人,可惜在現實的國際政治中,這種“純凈的住民自決論”往往在實踐中窒礙難行。臺灣的政治長期以來就深受美國影響,臺灣各主要政黨的領導人若得不到美國方面的支援,實際上很難成為臺灣的“總統”,表面上的“2300萬人民決定”,實際上仍不脫強權支配的格局。
第三,很多人忽略、或是忘記了,正是“臺灣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了臺灣前途並非由“臺灣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這看似吊詭的局面卻是臺灣政治的實際情況。眾所週知,臺灣現行的“憲政體制”即使幾經修改,始終是“一中憲法”,主權始終及于中國大陸,“國家統一”始終也還是憲法賦予我們的任務,另一方面,同樣眾所週知的是,任何政治勢力想要透過“修憲”、“制憲”修改、甚至翻轉這個“憲政體制”,幾乎是無法得到全民支援,完全是不可能的任務。
國民黨兩次以高舉“九二共識”的旗幟獲得大選的勝利,所謂的“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迄今為止,臺灣官方所認定的“一個中國”,基本上是:“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于整個中國,目前之治權,則僅及于臺澎金馬,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在“主權及于整個中國”的情況下,范麗青説“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必須由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就完全正確,也符合臺灣透過民主選舉所抉擇的政治道路。
事實上,在“中華民國其主權及于整個中國,目前之治權,則僅及于臺澎金馬”的現實情況與法理事實下,所謂的“臺灣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就完全集中在“治權”層面上,也就是透過民主選舉,選出執政者與民意代表來治理臺澎金馬地區,這也是國際上自決理論中“對內自決”、“內部自決”的層面。
至於“主權”的層面,至少在臺灣2300萬人還沒決定進行“修憲”、“制憲”工程加以更張,國際格局也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范麗青那句“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必須由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始終是唯一的正解。
這是法理的現實、臺灣的現實,更是國際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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