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時政  >   正文

王郁琦:民間條例定位兩岸“國與國”與體制不符

2014年04月04日 11:17 來源:環球網綜合 字號:       轉發 列印

    取消列印

    王郁琦:民間條例定位兩岸“國與國”與體制不符

    2014-04-04 10:42環球網我有話説字號:TT

\

    臺陸委會負責人王郁琦(左)針對“政院版”兩岸監督條例草案提出説明。 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李柏濤】臺陸委會負責人王郁琦表示,《兩岸監督條例》民間版易引發行政、立法分際混淆的“憲法爭議”。

    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王郁琦3日二度親上火線出席記者會,列舉“民間版兩岸監督條例”6大爭議點。他説,首先民間版將兩岸定位“國與國”,不僅易引發爭議、影響兩岸關係,更與臺灣現行的憲政體制不符。

    王郁琦説,民間版要求行政部門須依“立法院”意思協商,事前由立法權指揮行政權談判,事後由“立法院”審查,除有“教練兼裁判、角色混淆”疑慮,更易引起行政、立法權責分際的“憲政爭議”。

    舉例來説,民間版第6條稱,行政部門在協商前90天須提締結計劃,載明協定內容、目標甚至談判策略,“立法院”同意始得協商。王郁琦説,倘按此執行,大陸將不費吹灰之力,掌握臺方底線,“還沒上桌就輸一半,等於全輸”。

    第12條稱,協商完成180天后才能簽署,期間須提評估影響報告。王郁琦説,上述90天加180天,還不算正式談判,“每項協議至少卡在立法院270天”。曠日廢時,將造成“兩岸簽不成條例”窘境。

    民間版第8條規定,若簽約成果與此前提出協定計劃目標不符,相關談判人員將遭糾舉、彈劾,若危及“主權”還可能以“外患罪”判處7年以上徒刑。專家痛批,“如此還有誰敢上前線談判?”

    至於,服貿協議是否適用兩岸監督條例?王郁琦説,按法理,若條例先通過,則服貿處於“立法院審查階段”,適用條例第16條。不過,“立法院”早有朝野協商逐條審查、表決結論,因此行政部門會尊重“立法院”程式,讓服貿逐條審查、表決。

    免責聲明版權作品,未經環球網Huanqiu.com書面授權,嚴禁轉載,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李柏濤

    列印收藏糾錯

    分享到:

    點此查看新聞表情排行榜請選擇您瀏覽此新聞時的心情

    相關新聞

    江宜樺批民間版兩岸監督條例形同“兩國論”入法2014-04-04 08:57:00

    國臺辦痛批民進黨藉兩岸協議監督搞“一邊一國”2014-04-04 08:39:00

    臺大陸委員會:儘快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專法2014-04-01 08:43:00

    更多圖片請查閱高清圖集圖片推薦

黃帝故里拜祖大典舉行 國民黨大佬敬獻頭炷香

黃帝故里拜祖大典舉行 國民黨大佬敬獻頭炷香

“反服貿”學生代表陳為廷嗆藍委被警察架走

“反服貿”學生代表陳為廷嗆藍委被警察架走

臺反服貿學生衝撞國民黨中央黨部 與警方衝突

臺反服貿學生衝撞國民黨中央黨部 與警方衝突

張安樂率眾攻“立法院”挺服貿 與學生激烈衝突

張安樂率眾攻“立法院”挺服貿 與學生激烈衝突

張安樂現身抗議現場 嗆學生佔“立法院“是土匪

張安樂現身抗議現場 嗆學生佔“立法院“是土匪

臺公民正義聯盟發起反“反服貿協議”集會遊行

臺公民正義聯盟發起反“反服貿協議”集會遊行

臺民眾手持康乃馨反對“反服貿”、佔“立法院”

臺民眾手持康乃馨反對“反服貿”、佔“立法院”

臺警方稱凱道集結人數超21萬 堵住臺大醫院入口

臺警方稱凱道集結人數超21萬 堵住臺大醫院入口

    24小時點擊排行

    1菲組織外國記者赴仁愛礁 收到“歡迎來中國”短

    2美禁止35名日戰犯入境 多隸屬於731部隊及慰安所

    3美公開叫板中國:破壞穩定 解釋下為何劃九段線

    4菲軍:中國主張是廢話 準備好承擔中國威脅後果

    5美“利誘”中國壓朝鮮 韓媒憂四月面臨核危機

    6日媒:美軍不派艦船赴青島 因未邀請日本不滿

    7菲律賓聲稱“不向恐嚇屈服” 盼奧巴馬訪問

    8美媒:中俄聯手或統治歐亞心臟 成美國終極噩夢

    9俄媒:亞努科維奇售華航母技術 美對他如鯁在喉

    10菲媒:菲對中國像公雞那樣喔喔直叫 等著衝突吧

    24小時跟帖排行

    返回頻道首頁返回首頁

OLDSRC="W020140404407435655599.jpg" /> /> /> OLDSRC="W020140404496394488743.jpg" /> /> /> />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高旭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