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方面對大陸學生設置的“三限六不”政策再鬆綁。原本在臺灣學習的大陸學生不能打工,但臺教育部門最近發佈解釋令,從寬認定:如果是課程、論文研究的一部分,或是畢業條件、所有學生一體適用,大陸學生就能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且可領鐘點費,即日起實施;至於校外打工仍然禁止。
臺灣方面于2011年開放大陸學生赴臺,訂定“三限六不”政策,“三限”指限校、限量及限域,“六不”指不加分、不影響臺灣本地招生名額、不提供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不可考照與不可續留臺灣就業。
針對此次放寬“三限六不”,臺教育部門官員陳德華舉例,若某校博士班要求所有博士生都要當研究助理,並視此為寫論文及畢業的必要條件,大陸學生就可擔任助理,且可比照其他博士生領鐘點費或助理費。
該部門官員馬湘萍説,研究生、尤其博士生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助理,是重要且必要的歷練,若獨排除大陸學生,會影響其受教完整性。
臺教育部門負責人蔣偉寧日前指出,該部門已逐步檢討三限六不政策,包括每年招生總額倍增;認可的大陸高校也由原本41所逐步增為302所。
臺教育部門也已協調勞務部門,開放大陸學生“考證不考照”,即可以報考技術技能檢定,但只取得能力證明,無法拿到開業執照、不能在臺執業。大陸學生依然不能報名臺灣公職等考試,開放考證並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