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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假處分案 國民黨提抗告稱法院無權審判

2013年09月17日 08:12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針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案,國民黨委任律師林合民(前排右起)、陳明與李永裕昨天趕在臺北地方法院下午五點半下班前遞狀抗告,希望法院撤銷原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

  東南網9月17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國民黨律師團16日下午向臺北地方法院遞抗告狀,請求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准予王金平暫時保有國民黨籍的假處分。理由是政黨處分黨員是自治事項,法院無審判權;“中選會”送出登出王金平黨籍公文時,王已喪失“立委”資格,無假處分必要。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將分案審理。

  臺灣高等法院表示,昨晚收到臺北地方法院轉交的抗告狀時,行政人員已下班,將於今天分案,交由民事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

  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林合民、李永裕,昨天下午5時30分到臺北地方法院遞狀表示,提抗告的主要理由,第一,政黨處分黨員屬政黨內部自治事項,法院沒有審判權;律師團附上高院過去的裁定及日本最高裁判所判決書佐證;第二,當“中選會”將登出王金平黨籍資格的公文送到“立法院”時,王金平已喪失“立委”資格,沒有假處分必要。

  陳明説,律師團會陸續提出其他抗告理由。他並強調,普通法院解決的紛爭,是屬於“私權”部分的紛爭;但政黨內部的紛爭,不是由普通法院審理。

  陳明認為,王金平受的私權損害,僅止于損失“立法院院長”薪資;但對國民黨來説,遭人民質疑有個關説“院長”、黨譽的損失,更是難以計算,無法用任何方法彌補;兩者比對,差距有“天壤之別”。

  律師李永裕表示,這件事情全臺矚目,每一位法律人都很關心,臺北地院合議庭用“破天荒”速度開庭、裁定,國民黨有些證據還來不及提出,向高院抗告時會説的更清楚。

  律師林合民則説,原裁定有很多值得商確的地方,向高院抗告時會陸續提出疑點,律師團對高院有期待、有信心。

  臺灣“高法院”行政庭長洪火燦表示,今天上午分案交由民事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

  他説,假處分抗告案因涉及定暫時狀態,講求時效性,且此事為社會矚目案件,相信民庭法官會以最快速度審理並裁定,發揮定紛止爭的功能,或便利後續訴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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