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歷史沿革
遠古時代,臺灣與大陸相連,後來因地殼運動,相連接的部分沉入海中,形成海峽,出現臺灣島。
據古文獻記載,中國大陸軍民東渡臺灣,墾拓、經營臺灣島,最早可追溯到1700多年前的三國時代。西元230年。當時三國吳王孫權派1萬官兵到達“夷洲”(臺灣),吳人沈瑩所著《臨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臺灣最早的記述。到了6世紀末、7世紀初的隋代,隋煬帝曾3次派人到臺灣,“訪察異俗”,“慰撫”當地居民。此後由唐到宋的600年間,大陸沿海人民,特別是福建泉州、漳州一帶居民,為了躲避戰亂兵禍,紛紛流入澎湖或遷至臺灣,從事墾拓。至南宋時,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並派有軍民屯戍。大陸和臺灣之間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聯繫日漸頻繁。
元代進一步加強了對臺灣的管理。西元1292年(至元二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海船副萬戶楊祥、禮部員外郎吳志鬥和珍部員外郎阮監到臺灣“宣撫”。西元1335年(後至元一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設“巡檢司”,管轄澎湖、臺灣民政,隸屬福建泉州同安縣(今廈門)。中國在臺灣設立專門政權機構,也自此開始。
明朝以後,大陸與臺灣的人民往來不絕。西元1402—1424年(明成祖永樂年間),航海家“三寶太監”鄭和率領龐大的艦隊訪問南洋各國,曾在臺灣停留,給當地居民帶去工藝品和農産品。至今民間傳説高雄鳳山的特産“三寶姜”,就是鄭和遺留下來的。15世紀以後,倭寇不斷騷擾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明朝政府在澎湖增設“遊擊”,“春秋汛守”;同時在基隆、淡水二港駐屯軍隊。
16世紀,西班牙、荷蘭等西方殖民勢力迅速發展、開始把觸角伸向東方。17世紀初,荷蘭殖民者乘明末農民起義和東北滿族勢力日益強大、明政府處境艱難之時,侵入臺灣。不久,西班牙人侵佔了臺灣北部和東部的一些地區,後於l642年被荷蘭人趕走,臺灣淪為荷蘭的殖民地。1652年9月,農民領袖郭懷一領導了一次較大規模的武裝起義。
到17世紀20年代的明朝末葉,大陸居民開始大規模移居臺灣。西元1628年(明崇禎元年),時值福建大旱,,福建人顏思齊、鄭芝龍為抗拒官府欺壓,率領閩粵居民遷居臺灣,一面從事農耕、貿易,一面組織武裝力量抗禦倭寇和荷蘭人的侵擾。
1644年,清軍入關,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權。1661年4月,鄭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2.5萬將士及數百艘戰艦,由金門進軍臺灣。1662年2月,鄭成功迫使荷蘭總督揆一簽字投降。鄭成功收復臺灣後僅4個月即病逝。
鄭氏政權末期與清政府處於軍事對峙狀態。1683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師提督施瑯率水陸官兵2萬餘人、戰船200余艘,從銅山向澎湖、臺灣進發,鄭軍潰敗。鄭成功之孫鄭克爽率眾歸順清政府。1684年,清政府設置分巡臺廈兵備道及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至1811年,臺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
1874年1月、日軍入侵臺灣。10月,中日簽訂《北京專條》,《北京專條》仍表明中國對整個臺灣行使主權。此後.清朝官員提出臺灣設省的建議。
1884—1885年中法戰爭期間,法軍進攻臺灣。遭劉銘傳率軍重創。到1885年6月《中法新約》簽定,法軍被迫撤出臺灣。
1885年清政府將臺灣劃為單一行省,臺灣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首任臺灣省巡撫為劉銘傳。
l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翌年清政府戰敗,于4月17日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
1945年8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8月15日宣佈無條件投降。10月25日,同盟國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儀式于臺北舉行。至此,臺灣、澎湖重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宣告誕生。在祖國大陸解放的前夕,蔣介石以及國民黨的部分軍政人員跑到臺灣,他們依靠美國的庇護與支援,在臺灣維持偏安局面,使臺灣與祖國大陸再度處於分裂狀態之中。